机关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使机关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理论建设,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机关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正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党总支正、副书记分别
任正、副组长。
2.党总支中心组原则上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安排一个半天时间集中学习。
二、学习内容、要求
按照院党委统一布置的学习计划和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并组织学习、研读邓小平理
论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及形势政策教育资料等。通过学习讨论交流,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
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基本经验指导实践的能力,为开创学院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提供思想
保证。
三、倡导密切联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密切联系学院党委和院行政的工作重点,密切联系学院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
和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按讨论题进行准备,在中心组集中
学习日时组织学习交流和理论研讨。
四、学习检查和考核
1.建立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讨论发言记录、学习考勤记录等。
2.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学习心得,在中心组学习时交流
并争取在有关刊物发表。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机关党总支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