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
为落实中共中央、山东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知精神,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门都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各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合相关的学习辅导材料制定学习计划,利用好周四及其它的政治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好有声有色的学习、讨论活动。扎实做好时间、人员、学习效果的落实。
各支部的学习可采用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学习园地等形式,大力提倡在集中学习的同时,发动党员、干部积极的自学并参与讨论和实践,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决定》,学习于茂阳书记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迅速营造学习氛围,掀起学习的热潮。
各支部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带头论坛发言。支部学习和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培养和树立好的学习典型。党总支要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学习成果和典型经验交流活动。
机关党总支
200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