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2年6月1日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山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抢抓重大机遇、应对重大挑战、实现重大发展,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五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五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更加聚焦、思路举措更加科学、制度机制更加健全、队伍建设更加有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行稳致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入,为顺利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主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和“两个维护”的示范践行者。
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并规范“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锻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在对标看齐中强化政治监督。以党的旗帜为方向、以党的决策为号令,政治监督的指向越来越精准、重点越来越突出、措施越来越有力。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特别是“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聚焦“三新一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旧动能转换等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实行“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建立政治监督活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闻令而动、勇担使命,紧盯防控责任落实、“六稳”“六保”等强化监督,全省共查处涉及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69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08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省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职失责问题470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093人。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全省共查处生产安全领域失职失责问题28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91人。部署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扎实做好违法占用耕地、违建别墅、违建“大棚房”等专项整治,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
在严明政治纪律中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严肃查处。监督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换届风气监督,严查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诬告陷害等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368件、处分3059人。协助省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成果运用,巩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理腐败效能充分释放。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动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常态化阶段,形成了惩恶扬善、纠治并举的良性循环。
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精准有力减存量、遏增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5.3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3万人,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647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445人。加大国企、金融等领域反腐败力度,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惩治执法司法腐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人防、供销、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377人,严肃查处刘士合、陈先运、窦玉明等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典型案件,任廷琦、张建华、马啸、刘茂德等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贪腐分子,刘保聚、郑金兰等靠企吃企、靠矿吃矿的“蛀虫”,宋文瑄、蔡国华等利用金融资源搞腐败的“内鬼”,李勇、张春义、李少华、惠从冰等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开展“天网行动”,全省追回外逃人员263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452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882人主动交代问题。
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发现问题、严明纪法与整改纠偏、深化治理有机贯通,全省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2万份。推动省直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津贴补贴发放、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作风建设规章制度31项;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加强招投标监管、规范矿产资源交易、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方面,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健全制度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出台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民主生活会监督措施等制度,靠监督约束、制度治理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
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着力消除滋生腐败的思想根源。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开展廉政宣讲,为党员干部发放廉洁自律提示卡;建成省廉政教育馆,5.7万余人次到馆接受教育。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在大众日报开设“党风廉政”专版,制作《廉政之光》等专题片,打造并用好一批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载体。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印发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选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拍摄30部警示教育片,每年在省“两会”上播放,并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观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瘴痼疾,纠树并举、扶正祛邪,促使党员、干部在作风养成上形成自觉。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加深入。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于各类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维护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坚持上下同治,每年制定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以下看上“直通车”机制;及时查处《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对整改不力的督责问责;推动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村(社区)“牌子多”等专项整治,督促建立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万人,一些作风顽疾得到有效整治,干部作风更加严实,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更加有力。紧盯重要节点、关键人群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执纪,建立察访人才库,健全常态化明察暗访、查处问责、通报曝光、每月公布查处结果等机制,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精准施治,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等问题露头就打,对餐饮浪费、违规兴建楼堂馆所等问题靶向纠治,对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新动向新表现深挖严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2.2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万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推动新风正气更加充盈。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加强对全省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倡树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划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58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48人,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清廉社会生态。
(四)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坚持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
护航脱贫攻坚有力有效。以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清淤排障,连续三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锁定“老病残”,对20个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推动“四个不摘”要求和“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以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查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万人。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得人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教育、医疗、住建、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探索“一市一领域”整治模式、“一县一监督清单”和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着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物业管理、停车管理、集中供热、窗口服务等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5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万人。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设立省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接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重复举报治理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破网”彰显公平正义。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建立线索核查、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协同协作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对重点案件逐案过筛、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执纪执法,省纪委监委领办直查泰安张宸案、枣庄李绍彬案等一批涉腐涉“伞”典型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89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13人,移送检察机关558人。
(五)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融入日常、形成常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两个责任”协同发力。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准规范问责,完善问责提级审核把关制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泛化简单化。
日常监督常态长效。树牢监督首责意识,不断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持续深化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构建省市县三级述责述廉体系;坚持并改进廉政谈话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制定统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综合运用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会议监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处置问题线索等方式,强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7.8万人次,处分县处级以上“一把手”2151人。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完成信息查询平台、检举举报平台等全国试点任务,建设监督贯通应用平台,用信息化、大数据为监督赋能。
“四种形态”深化运用。出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推动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改进谈话函询方式方法,开展谈心类谈话,提高轻处分案件办理效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予以诫勉的占62.1%,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的占29.2%,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的占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占4.7%,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更加显现。
激励保护更加有力。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党员干部之家”的理念,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全省为933名干部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案件143件,为277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3.4万名,树起了激励担当干事的鲜明导向。
(六)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显著增强。
全覆盖任务高质量完成。省委始终把巡视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直接抓手,实施坚强有力领导。十一届省委共开展10轮巡视,完成对301个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和承担重要职责的省直部门等26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市县共巡察基层党组织9.1万个,发现和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
上下联动格局日益完善。省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全省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做到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推动市县全部设立巡察机构、建立巡察制度、充实巡察人员、开展巡察工作。分类指导17个省直部门、17家省管企业、29所省属高校党组织开展内部巡察。制定《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办法》,对公安、法院等系统探索实践对口式联动,累计开展10轮次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联动监督;对供销合作社系统、涉粮问题等开展省市县三级巡审联动。建设山东巡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
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全面深化。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出台我省具体措施,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完善重点问题督办、共性问题移交和分类通报、行业问题系统整改“三项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巡视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对巡视整改成效开展日常、实地“双评估”,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十一届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理完毕。综合形成68份巡视专题报告,移交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七)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日臻完善。一体实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凸显。蹄疾步稳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向乡镇(街道)、市县功能区派出监察机构,实现监察全覆盖。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领牵引,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向监督办案一线倾斜。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类推进省管企业、金融企业和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赋予相应监察权,落实对中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领导和支持保障等,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监督执纪执法制度机制更加健全。以制度建设固化改革成果,建立完善涵盖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全流程的制度规范,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围绕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制定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方案并编制工作导图,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行政执法、审计、统计、金融监管、法治督察等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互通、力量统筹、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一盘棋”监督格局。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精细化初核、内部证据审核、案件质量全覆盖评查等相关制度,审慎稳妥开展申诉复查,在全国案件质量检查和报批备案案件质量评查中名列前茅。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围绕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着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机关政治建设走深走实。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持续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能力。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突出党建引领,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青年理论提升工程,在模范机关建设中走在前,省纪委监委机关和9个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倡树争先创优鲜明导向,组织开展向“齐鲁时代楷模”关鲁等英模典型学习活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有59个先进集体和54名先进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队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深化全员培训,成立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建立教育培训师资库,省纪委监委举办培训班121期、培训8.2万余人次。强化专业训练,举办专业大比武等活动,评选102名专业能手,在2019年、2021年全国审理业务实战演练中我省均荣获第一名。注重实践锻炼,选派3批389人参加系统内双向学习锻炼,1911名干部到援藏援疆援青、驻村第一书记、“四进”工作队等一线锻炼。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把握规律、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内部监督约束严实有力。认真履行内部管党治党责任,纪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持续压实“一岗双责”。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设立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点;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打探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备案办法等,在案件核查组、审查调查组和巡视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监督员,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检查、实现全覆盖。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有序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优选聘请25名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坚持刀刃向内,全省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630人、采取组织措施11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0人,以铁的纪律纯洁队伍。
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治监督还没有完全到底到边,在具体化常态化上尚有差距;部分行业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较为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需加压用力;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存在短板,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增强,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上需要下更大功夫;“三不”一体推进不够协调,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成效还不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待加强,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仍需完善;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武装还不到位,纪法思维、专业能力存有不足,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山东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拼搏奋斗。五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改革中创新,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必须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确保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每一步发展、每一项成绩,都是学习贯彻这一伟大思想的具体实践。新的征程上,必须一以贯之深学细悟、真信笃行,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有效举措和实际成果。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是与生俱来的职责使命。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每一项工作,根本指向都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本身就是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的生动体现。新的征程上,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诚履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胸怀“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护核心、真看齐。
必须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与腐败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新的征程上,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决纠正一切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反腐惩恶为民,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始终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和实践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才能破除前进中的障碍梗阻,更好地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使命。新的征程上,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坚定稳妥与改革创新相统一,监督保障执行与促进完善发展相统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更加科学精准的思路举措、更加牢固自觉的法治思维、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必须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敢于斗争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更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永无止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的征程上,必须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定斗争意志、锤炼斗争风骨、增强斗争本领,牢牢把握斗争的方向、立场、原则,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打好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组合拳”,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必须始终夯实队伍建设这个支撑保障,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新的征程上,必须对标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全过程,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锤炼过硬的政治能力、专业素质、纪律作风,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山东“走在前、开新局”、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关键时期,也是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的关键时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安排,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准确把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促进社会革命中的功能、价值、定位,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把监督融入治理,高质量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不断夺取新胜利。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效应,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前进。
聚焦“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把履行监督职责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做到党中央的指挥棒指向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聚焦“三新一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等重大部署,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主动跟进监督、做实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落实到位。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每年制定监督方案,紧盯构筑黄河安澜屏障、集约节约用水、生态保护修复、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等,以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度机制,深入实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用好政治监督活页等有效载体,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研判,督促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向“七个有之”问题亮剑,坚决清除对党中央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自觉、不坚定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保护主义,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督促健康规范开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良好局面。
(二)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准确把握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的阶段性特征,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资本泛滥和权力贪婪结合、贪污腐化和国有资产流失相伴的典型案件,对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新型腐败主动出击、精准“排雷”;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加大国企、金融、政法、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腐败治理力度;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规范涉案行贿人员处置工作,坚决斩断“围猎”之手;深化“天网行动”,构建以人、证、钱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
着力提升“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能。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完善边办案、边剖析、边警示、边整改的以案促改机制,推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全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挖掘我省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深入研究阐释和创新应用,打造“清廉山东”廉洁文化品牌;统筹用好“报台网微刊”等各类资源,建强纪检监察宣传阵地,讲好山东纪检监察故事;用好党性教育培训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纪念馆所,深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严格家教家风,引导党员、干部正心修身、固本培元、严守底线、不逾红线,推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征程
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建立健全党性党风党纪、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的制度机制,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坚决纠治任性决策乱作为、敷衍了事不作为、推诿扯皮不担当、弄虚作假搞政绩、盲目蛮干铺摊子等问题,又追究上级领导干部不管不问、监管不力问题。突出整治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从政治上看享乐奢靡问题,厉行勤俭节约,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坚决查处,对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问题坚决清除,对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作风顽疾坚决纠治。健全作风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机制,创新“四风”察访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查处背离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高效快捷工作作风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新风正气为“走在前、开新局”凝聚强大正能量。
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群众享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严肃查处重点项目、政策衔接、“五级书记”责任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围绕维护公平正义,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破网”;坚持开门整治、“小切口”整治、行业系统整治,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推动办好民生实事;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系统化解越级、重复信访特别是多年未解决的信访积案,着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行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把监督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健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的长效稳固机制,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等工作力度,为改革创新、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壮胆、当好后盾;规范政商交往,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走在前、开新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的巡视巡察。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巡察。科学制定新一届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创新巡视巡察组织方式,运用常规巡、专项巡、“回头看”等,有力有序推进高质量全覆盖。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内部监管,发挥巡视巡察“熔炉”作用,推动巡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向市县延伸,全面提升巡视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对下级巡察工作领导和指导督导的具体路径,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作用。深化对省直部门、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的分类指导,全面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量。探索创新巡视巡察联动模式,推动问题系统发现、系统解决。深化巡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以及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凝聚合力、提升实效,切实发挥巡视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
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持续夯实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责任、巡视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坚持把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
(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改革任务承接落实,围绕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强化改革攻坚。推进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健全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实施派驻机构监督质效、案件质量提升工程,做实做强派驻监督,督促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所属纪检机构规范履职,使派驻监督与驻在部门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合力。深化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晋升工作。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机制。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深化提升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工作;健全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督促指导和支持各级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健全“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室组地”“室企地”“室校地”联合监督办案等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制度机制,让审计、财政、统计、法治督察部门专业力量深度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健全基层监督制度,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约束力度,管住管好“小微权力”。
健全执纪执法制度体系。做好“立改废释纂”工作,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加强备案审查,抓好制度执行,构建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统一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精准规范适用每一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压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源头保障责任,强化案管、审理部门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实现对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守牢安全底线。围绕“智慧纪检监察”目标,管好用好监督贯通应用、检举举报、信息查询分析、机关智能办公等平台,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水平。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锤炼过硬能力作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执纪执法实务培训,注重一线练兵、实战锻炼。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全面落实内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系统内部督查,关心爱护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同自身队伍中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清廉失守的人和事作斗争,严防“灯下黑”,努力做忠诚坚定的示范、担当尽责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标杆、清正廉洁的表率。
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代答卷,为“走在前、开新局”、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